公司员工骗客户(被“上司”诈骗600万什么情况?)

“我找私人想‘换汇’,却被骗了600万。”

今年2月

市民董先生报警称

他轻信了“低汇率、高额度、秒到账”这样的套路

通过“中间人”兑换大额外汇

将钱款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

不仅汇款没收到

对方“上司”还打来电话

质疑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要对董先生的钱款冻结

董先生怀疑自己被骗

随即报案

然而,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被骗的不仅仅是被害人董先生,还有另外两位被害人同样出于所谓“高性价比”的诱惑,通过“中间人”被骗了人民币200万元。这一缺少正规金融机构保障的“操作”,最终导致3名被害人累计800万元的钱款打了水漂。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周某等3人提起公诉。

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定

犯罪嫌疑人周某、林某、苏某谎称有大额换汇额度,骗取被害人钱款后又以各种理由拖延“换汇”时间,将所骗的800万元钱款全部转移。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林某、苏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董先生坦言,出于“高性价比”的诱惑,加上“换汇”中间人以个人名义为换汇做担保,他才动了心,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汇款。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根据董先生提供的线索,“中间人”被锁定,但其在案件中仅仅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其实,最终钱款都转入了被告人苏某的个人账户中。

“中间人”则是因为被告人周某声称有800万元换汇额度,谁能找到“客户”,就能拿到不菲的佣金。通过“中间人”提供的信息,警方最终抓获了涉案犯罪团伙,但涉案的周某、林某和苏某均拒绝供述犯罪事实。根据被害人、证人证言,涉案人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3人合伙共同实施犯罪。

期间,周某对外虚构有外汇兑换额度、招徕客户,林某冒充周某的“上司”,苏某则负责处理赃款。事实上,该团伙并没有兑换外汇的渠道,所谓“申请权限”“账户冻结”只是将涉案钱款转移。

目前,三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被静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指出,“私下换汇”不被法律允许,还潜藏巨大的交易风险、法律风险,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或一时方便,因小失大。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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