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字和指事字的区别和联系(张双锁——略论字理)

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倘若载体错了,那还有什么艺术可言。比方说冒险的“冒”字,大家既常见又常写,可十之八九的人都会写错。——你看,这个“冒”字多迷人呀,它的上部貌似“曰”字,可它实在不是“曰”字,而是古文“冃(帽)”字,许多人却偏偏写成了“曰”字。

这还得从字理说起。六书是汉字构造的基本法则,它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和转注。如“冒”就是个形声字,它由表意的形旁“目”和表音的声旁“冃”合起来构成,意为“在眼睛上有顶帽子”;而“冃”又是个指事字,它由象形字符“冂(读若同)”和指事字符“二”合起来构成,意为“在两道眉目上戴着顶帽子”。如果懂得了这个道理,也许你就不会将其写错了。

汉字的主杆是形声字。它是根据事物的义类先确定字的形旁,再取与其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声旁,然后合起来构字的。《说文解字·叙》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就是这个意思。它的构字方式有:左形右声的,如江、河;左声右形的,如鸽、胡;上形下声的,如草、箕;上声下形的,如基、辜;外形内声的,如园、圃;外声内形的,如闻、闽。它的构字能力极强,如可识读的殷墟甲骨文为0.1万个,其中27﹪为形声字;《说文解字》收录小篆0.93万个,其中80﹪为形声字;《康熙字典》收录楷书4.7万个,其中90﹪为形声字;《汉语大字典》收录楷书6.04万个,其中90﹪以上为形声字。可以说,中国汉字那是形声字的“一统天下”。

然而,汉字的根却是象形字。它是在先画出物体形状的基础上,再通过抽取核心笔画而构字的。《说文解字·叙》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就是这个意思。象形字的取材范围极广:有取自人体的,如目、口;有取自动物的,如马、牛;有取自植物的,如草、木;有取自物件的,如门、井;有取自天地的,如日、月。这些字都是在图画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

可以说,如果没有象形字,也就没有别的字。拿指事字来说:一类为标识性的,它就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指事性符号而成的,如本、末、未等字,都是在“木”字上标出不同部位而成的;一类为纯粹性的,也是以象形字为内核,再用指点的方法而构成的,如上、下,其一横表示地界,然后再指出不同方位而成。这些字一看就能认识,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意义。正如《说文解字·叙》所言:“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而会意字则更进一步,它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或指事字而构成的。《说文解字·叙》说:“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就是说,把几个不同的或相同的字合在一起,便可产生一个新的字意。一类为异体会意,如休、兵,休字从木从人,意为“有一个人靠在树上停歇”;兵字从廾(读若共)从斤,意为“双手持斤(斤为斧头类兵器)”。一类为同体会意,如友、棘,友字在篆书中从二又,意为“二人相交”;棘字从二朿,意为“丛生的带刺的灌木”。汉字演进到会意,可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因为象形字和指事字都是表形的,而会意字却是表意的。

六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它们是一个逐层递进的关系:象形字在图画的基础上构成,指事字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构成,会意字在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基础上构成,形声字在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的基础上构成。可以说,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区别,逐层递进,有机结合的。至于假借和转注,虽与前四种构字法存在着密切联系,但确切地说,此二者实为用字之术,并非构字之法。

但假借和转注对汉字发展的功绩还是不可否认的。拿假借来说,它是在文字使用的过程中,对于某些没有的字,采取引伸和同音替代的一种用字法。《说文解字·叙》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一为引伸假借,如令、长,令是个会意字,本意为“集合众人而发号”,又可引伸为县令的令、令兄的令;长是个象形字,本意为“一个拄着拐杖的长发老人”,又可引伸为长远的长。这种用字法极其普遍,几乎每个字都有。一为同音假借,如非、易,非是个象形字,原为“飞”的本字,后来却被是非的“非”借走了,如飞鸟的“飞”,那是后来再造的;易也是个象形字,原为“蜴”的本字,后来却被难易的“易”借走了,如蜥蜴的“蜴”也是后来再造的。由此可见,假借是汉字演进的推助器:如果没有假借,中国语言文字化的进程不可设想。

问题是,假借也给汉字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如昌、唱、倡、娼,前一个为本字,后三个为假借字——起初都是用一个“昌”字来替代的。这种“依声托事”的用字法,尽管省事,却难免叫人无所适从。——于是转注之法便应运而生。如前述昌、唱、倡、娼四个字,其中后三个字都是转注再借助形声造字法,在“昌”字前分别加上“口”旁、“人”旁和“女”旁而成的。这样一来,不就把本字和假借字区分得一清二楚了吗?由此可见,转注是汉字构造的滤清器:如果没有转注,中国汉字混乱的问题就没法收拾。

有人说,对于书法家的字,世人笑丑不笑差,这实在是一种误区。如赵子昂所书《洛神赋》中的“步”字,他在下面多加了一点,这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一个错字,因为“步”字那是“双足交叉”的意思,若再多加一点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如王羲之《兰亭序》中“崇山峻领”的“领”字,这在古代是没有错的,而到现在依然照样使用那就成了别字,因为它是个通假字,古人可以使用,而今人则是不能使用的。所以熟知六书,懂得字理,把字写得正确、清楚和整洁,这是对书法家的起码要求,也是对书法艺术的起码要求。

本文作者:张双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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