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骗财骗色(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男子冒充警察骗财骗色1年多,更可怕的是……)

近日

有市民向江门公安反映

怀疑有人冒充民警诈骗了她80多万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

这个冒充警察的涉事男子

还因诈骗前科而被网上追逃

案件回顾

2017年居住在江门的段女士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张某,张某自称是江门市公安蓬江分局的民警,俩人十分聊得来,并在两个月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很快,张某搬到段女士的住处,双方开始了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段女士带张某见了自己的父母。

为了博取段女士一家的信任,张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警服、警用装备,并多次穿着警服进出住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获得信任后,张某以帮段女士及其家人购置房屋为由,向段女士的母亲、弟弟、堂弟借款共40万元,后又以安排段女士弟弟进公安局工作的名义,向段女士家属索要关系疏通费共15万元,其后又以帮段女士的弟弟、堂哥购置三台二手车为由骗得26万元。在此期间,为了不让段女士起疑,张某在一小区租了房子,并隐瞒事实。

段女士一直对张某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但是其母亲却在张某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了不妥,于是向公安机关求证张某的身份。这一查就发现,张某非但不是真的警察,还是一名网上追逃人员!

江门市公安局北街派出所根据事主提供的信息,发现张某(男,1980年生,吉林省松原市人,无业)于2014年冒充哈尔滨双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以办理户口落户以及介绍进派出所工作为由,向事主索取人民币20000元。事主给钱之后得到的只有一本伪造的户口本以及一个不会兑现的承诺。张某当时因涉嫌诈骗被哈尔滨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多年来一直藏匿于江门、东莞等地生活。

警方果断出击,缉拿嫌疑人

抓捕现场:白衣男子为该案嫌疑人

2月15日晚,江门市公安局北街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市区一小区居民楼内抓获诈骗嫌疑人张某,现场缴获仿制警服、警用装备一批,伪造的公安工作证2个、伪造身份证1个、伪造驾驶证1个、假结婚证1个。

现场缴获的仿制警服

张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用于作案的警用装备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称骗到手的80余万元已经被自己挥霍一空。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如有群众被嫌疑人张某以公安民警的身份骗取钱财的,可与江门市公安局北街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

联系方式:

冯警官,13528393231;

罗警官,13802600115。

诈骗嫌疑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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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重要标志,代表着国家行使执法权力,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不具备警察身份的个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使用,擅自模仿穿着警察制式警服、乱用警用标志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冒充警察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而犯罪情节一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犯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来源:广东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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